張貼日期: 2026-08-10 10:04:07 點閱:28
說明:
一、施行範圍:南投縣全縣13鄉鎮市及雲林縣20鄉鎮市、彰化縣二水鄉、田中鎮、北斗鎮、溪州鄉、社頭鄉、員林市、永靖鄉、田尾鄉、埤頭鄉、竹塘鄉,共計43個鄉鎮市。
二、助學對象:戶籍設籍於上揭43鄉鎮市在學學生,而有父母雙亡或父母之一方死亡、離棄或發生天災、意外、重病或父母離婚等變故,致無力繳納依規定應繳交學校之學雜費,影響繼續就學機會者。
三、申請程序:填寫新案申請表。
四、助學金額:准予救助之學生每名每學年(含上、下兩學期)國小新台幣伍仟元。
五、申請期限:每年第一學期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