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3點、第5點,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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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10-23 10:20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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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為利公務人員瞭解國民旅遊卡可資運用之行業別資訊,並彰顯政府對文化、運動等百工百業的照顧及重視,同時刺激內需消費,爰其他業別部分,增列例示說明各行業別之種類。
- 其他業別:
- 1. 指除觀光旅遊業別以外之各行業別(如:藝文圖書業、體育用品、傢俱業及裝潢、電器、通訊器材業、資訊、醫院、藥局、鐘錶、眼鏡行、其他觀光服務業等)。
- 2.各行業別不包含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第八點所稱不妥當場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