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8-20 13:43:48 點閱:33
說明:
一、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、家庭突發變故、家境清寒,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,得申請本項助學金。
二、申請對象:國小在學學生;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。
三、申請地區:限台中市、南投縣市、彰化縣市之學校。
四、本學期本會將核准150名。
五、申請方式:由各校自行從網路下載資料表格,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寄至本會。
六、推薦名額:每校限一名,超出恕不受理。
七、助學金額:每學期新台幣叁仟伍佰元整。
八、申請期限:自115年8月31日至9月24日止;以郵寄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九、應附證件:本會申請書(需蓋關防及學校職章)、成績單影本、在學證明書及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。(若為新生,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