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1820號函辦理。 二、請依旨揭要點之修正內容,降低低年級評量次數、免計出 席率假別等相關規定。 三、檢送旨揭要點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及法規要點各1 份。 四、相關電子檔已同步公告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(https://lawsearch.chcg.gov.tw),請自行下載運 用。
函轉:為配合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」,修正 「彰化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 「彰化縣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要點」。
張貼日期: 2024-08-26 11:40:24 點閱: 614 (37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